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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国土拍字[2015]1号 2015-1-21 |
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,益阳市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 宗地编号: | 2015PH001 | 宗地总面积: | 40.7平方米 | 宗地坐落: | 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兴路南侧、金盆国土所西侧 | 出让年限: | 40年 | 容积率: | 大于1 | 建筑密度(%): | | | | 绿化率(%): | | 建筑限高(米): | | | | 土地用途明细: | | | 其他商服用地 | | | 投资强度: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: | 5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| | | 现状土地条件:现状供地 | | | 起始价: | 20万元 | 加价幅度: | 0.1万元 | | | 备注: | 1、此地块的面积为两层建筑物的分摊面积。2、起拍价格含81.4平方米的房屋价值。3、此地块不得单独拆除重建。 | 宗地编号: | 2015PH002 | 宗地总面积: | 3101.2平方米 | 宗地坐落: | 北洲子镇客运公司东侧 | 出让年限: | 40年 | 容积率: | 大于或等于1 | 建筑密度(%): | 小于或等于30 | | | 绿化率(%): | 大于40 | 建筑限高(米): | | | | 土地用途明细: | | | 其他商服用地 | | | 投资强度: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: | 100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| | | 现状土地条件:红线外“三通”,红线内部分平整 | | | 起始价: | 140万元 | 加价幅度: | 1万元 | | | |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1日 至 2015年02月09日 到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1日 至 2015年02月09日 到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产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09日16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15年02月0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2月10日10时00分 在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。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: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北侧 联 系 人:王女士 联系电话:0737-5661106开户单位:益阳市大通湖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 银行帐号:492901040001764
益阳市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